
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倩)近期,两件涉企执行案件经岳塘区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申请执行人某设备制造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国企改发投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以及申请执行人浙江某磁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电机股份公司票据纠纷两案,申请执行人先后于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发现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经营能力强的企业,涉案金额分别达500余万元、200余万元。为减少法院立案后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尽快化解矛盾,执行局决定联系双方先行沟通。
一番询问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由于沟通不到位,各自诉求难以准确传递。于是,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将双方诉求公开协调,并在生效判决的基础上释法明理,分析执行存在的时间和诉讼成本。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并及时一次性履行完毕。
“既让申请执行人早日收到案款,又给被执行人减少了涉案影响,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承办法官表示,如何答好善意文明执行这张答卷,在刚性执法与柔性关怀间寻求平衡,考验着司法智慧与担当。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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